4月17日,申请执行人孙某将一面写着“为民执法,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表达了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孙某和张某是朋友关系,张某因急事向孙某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月息1.5分,之后张某陆续偿还了30000元,还欠孙某20000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孙某向法院起诉,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张某偿还孙某25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了还款的方式和期限,但被执行人张某按照协议还款了一部分后,剩余6000元一直未按照和解协议继续偿还。
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反映了相关情况,希望执行法官继续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再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将被执行人张某传唤到法院,但张某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张某迫于被拘留的压力,当场表示愿意偿还借款,并电话联系家里人将剩余的6000元现金全部支付给申请人孙某,该案顺利执行完毕。(供稿: 程童雨 赵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