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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法院:中学生骑车惹纠纷 调解员劝和暖人心

桐柏法院:中学生骑车惹纠纷 调解员劝和暖人心
2023-04-19 16:58:06 来源:中华网河南

4月17日,桐柏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调解员的暖心调解,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3年2月5日,15岁的学生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桐柏县北环路自西向东行驶至淮安街交叉口右转弯后,与同向自北向南行人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刘某受伤后,被送去医院治疗,共花费治疗费1.5万元。事后,李某一直未对刘某进行赔偿,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刘某将李某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

调解员周小华在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后,考虑到李某系未成年人,且马上要升学,所以该案不仅要解决赔偿问题,维护刘某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让李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增强安全意识,同时减小对对其学业的影响。为妥善化解此次纠纷,调解员周小华耐心向李某及其监护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依据,同时也对刘某进行劝导,希望其能体谅李某是未成年人,给予更多的谅解。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监护人向刘某支付2万元的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家长一定要履行好监护职责,教导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不要让孩子在道路上驾驶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都将带来伤害。(供稿:桐柏县法院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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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