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西峡县法院双龙法庭到太平镇松树门村巡回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通过巡回审理和现场普法,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获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告张某系被告蔺某弟媳,且两家为隔墙邻居。去年11月9日上午,张某与蔺某因一棵山茱萸树的归属权发生纠纷,随后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张某脖子及面部受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同年12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蔺某行政拘留四日。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张某将蔺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及各项损失。
双龙法庭受理此案后,经过前期调查和庭前调解,法官很快找到了双方矛盾症结所在,蔺某认为原告张某在公安机关处理纠纷过程时态度坚决,未达成和解,导致其被行政拘留,因此心生不满拒不赔偿。考虑到这起案件属于典型的亲属、邻里打架纠纷,若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可以起到很好的普法教育效果,于是法官决定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开庭。
20日上午9:00,在太平镇松树门村的一处山茱萸树林,庭审准时开始。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以弥合亲情、化解矛盾为出发点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耐心开导,引导双方打开心结、互谅互让。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在确认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官依法当庭作出判决,要求蔺某于十日内赔偿张某各项损失3175.2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原被告进行了判后答疑,并对围观群众进行以案释法,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纠纷的相关规定,还向群众发放了相关宣传页,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在一旁的被告蔺某在听到法官的释法后,主动向法官表示愿意当庭履行,法官通过微信接收蔺某转账后,当场将全部案款转至原告张某账户,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看来不管遇到啥事都不能打架,打赢了去看守所,打输了去医院,最后还都得来法院,还是应该学会依法维权。”从头到尾认真旁听案件的张大叔风趣幽默的发言引得大家哈哈大笑。围观群众纷纷表示,这种巡回审判的方式既新鲜又生动,让他们受益匪浅,不但能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而且学到了法律知识,更加深入直观地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西峡法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广泛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较好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还实现了审判工作和普法教育的有效衔接,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杜明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