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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两天结一案 快执护民企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两天结一案 快执护民企
2023-04-20 20:17:00 来源:中华网河南

4月19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高效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到位案款400余万元。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执结完毕,仅用了两天时间,切实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6月7日,某工程有限公司(某工程公司)与某商贸有限公司(某商贸公司)签订《购货合同》约定,其从某商贸公司处购买钢材用于工程建设。后经双方对账,截止2022年10月26日,某工程公司到期未结算货款为3683462.71元。另,按照约定核算,截止2022年12月27日,某工程公司应向某商贸公司支付货款已达3862134.91元及违约金506744.57元。某工程公司拖延支付行为已构成违约,某商贸公司遂将其诉至卧龙区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审理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工程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3683462.71元及违约金。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月18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事务中心干警经过网络查控,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鉴于该案进行过诉中保全,执行干警迅速研判,发现该案执行标的额较大,保全账户中的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被执行人发现银行账号被冻结后,立即联系卧龙区法院执行局,表示会尽快补足执行款项不足部分,并申请解冻已冻结的银行账户。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均为正常经营企业,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公正效率的执行理念,立即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充分陈述利害关系及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经多次沟通,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被执行人将不足款项交至法院,其余款项直接从被保全账户中划拨,并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账户的保全。4月19日,执行干警迅速采取行动,在扣划账户、被执行人补足全部款项后,于当日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400余万元,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一直以来,卧龙区法院始终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审执职能,对涉企案件快立快执,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高效执行理念,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杜明 常照军)

标签: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 民企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