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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娃须尽责!社旗县法院再发《家庭教育令》

养娃须尽责!社旗县法院再发《家庭教育令》
2023-04-26 16:47:02 来源:中华网河南

4月24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魏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再发《家庭教育令》,督促“不称职”的家长“依法带娃”,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屏障。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弋宁了解到被告人魏某在单亲家庭中成长,小学毕业后便辍学进入社会,在不良社会人员诱导下实施犯罪,加之未成年人魏某心智尚不成熟,其母对其关心不足,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未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引导,导致魏某“野蛮生长”,最终酿成犯罪的恶果。庭审中,承办法官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被告人魏某进行了法庭教育,希望被告人把这次教训当做今后人生道路的转折点,珍惜机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养娃须尽责!社旗县法院再发《家庭教育令》

庭后,为有力敦促魏某母亲履行好监护职责,社旗法院对魏某母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魏某母亲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其母亲也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在教育孩子上存在的失职行为,今后将按照《家庭教育令》的要求,担负起监护教育职责,帮助孩子改过自新。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应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及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惯。下一步,社旗法院将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与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方式,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筑起坚实的“法治港湾”。(杜明 焦典范)

标签: 社旗县法院 家庭教育令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