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曹志伟、唐昌伍、李柚林等一行,披星戴月千里奔波至山东省青岛市、淄博市,在当地两家法院的协助下,历时四天,高效执结两案,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次异地执行的第一起案件,是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据悉,孙某(男)与崔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订婚时,崔某收到孙某彩礼60000元和价值13375元的戒指一枚。后双方自愿解除婚约关系,孙某请求崔某返还彩礼遭拒,遂诉至法院。南召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判决被告崔某在规定期限内返还原告孙某的彩礼60000元及价值13375元的戒指一枚或返还13375元现金。判决生效后,崔某拒不履行,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几经周折,于近日恢复执行。再次进入执行程序后,南召法院得到新线索,被执行人崔某如今隐匿在山东省青岛市内,遂组织警力前往当地寻找,同时为提升执行效率,南召法院干警先行向当地法院即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执行,黄岛区法院十分重视,立即安排警车、调拨警力全力协助,在当地法院的尽心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崔某拘传至当地法院。后南召法院、黄岛区法院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尽力做其思想工作,在两地法院干警耐心反复的教育引导下,崔某于短时间内现场履行20000元现金,并同意将其名下的一辆轿车由南召法院干警扣押回南召法院进行拍卖,以履行下余款项。
南召法院执行干警于是决定兵分两路,由其中一名干警先行把扣押车辆开回河南南召,其余干警立刻动身去山东省淄博市办理另一起案件。当天中午12点钟左右,在南召法院干警将扣押车辆开回河南南召途中,被执行人突然联系南召法院干警说钱款此刻已凑足,让去重新办理相关手续,让南召法院干警将已开走的车辆还给她,她将立即将下余50000元钱款偿还给申请执行人。随后,南召法院干警从连云港返回黄岛区,将已扣押行至途中的车辆还给被执行人,并重新办理了相关手续,被执行人将70000余元欠款履行完毕。至此,该婚约财产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在另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南召某钙业公司系钙粉生产企业,被告淄博某科技公司多次购买原告钙粉。因被告欠原告110000余元钙粉款,经原告多次催要不还,原告南召某钙业公司遂将被告淄博某科技公司诉至南召法院。此案审理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因被告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案在执行过程中,历经波折,于近日恢复执行。
案件再次进入执行程序后,南召法院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淄博某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某现在淄博市居住,考虑到异地执行的安全性和被执行人失信状况,南召法院执行干警决定对被执行人孙某采取异地拘留措施。当地法院即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接到南召法院请求协助执行事项委托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警车、抽调警力,由当地法院执行局局长亲自带队,全力协助此次执行任务。在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的通力配合下,被执行人迫于强大执行威慑,在短时间内将欠款履行完毕。至此,该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助力优化了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异地执行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之一。此次执行,南召法院执行干警千里奔袭跨省执行,奋战4天,将两起案件圆满执结。此次南召法院在短时间内异地成功执结两案,离不开山东省当地两家兄弟法院的倾力协助与默契配合。在此次异地执行过程中,南召法院执行干警不畏艰辛、砥砺前行,虽披星戴月却无怨无悔,身体力行地守护着公平正义,维护着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供稿:张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