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唐念存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解决了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权益,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被告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原告李某、方某诉称,2014年2月1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33.71平方米的商品房,双方约定2015年5月31日前交房,在交房后90日内被告需进行备案并办证。但一直至2022年6月8日原告的房产证才办成,并且登记面积只有125.84平方米,与合同约定面积数存在较大差异。原告提起诉讼要求退还面积差价款、银行按揭利息及相关契税等共计27252元。
被告辩称,原告所购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确实存在差距,是由于测绘问题导致的,实际面积差距并没有原告诉称的那么大,表示愿意按照实际面积差距退还差价以及契税。
唐念存法官考虑到该案件涉及业主人数众多,一方面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为了尽力维护企业正当利益,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以实际面积差退还差价及契税共计20988元,原告自愿放弃利息部分,使得纠纷圆满解决。(供稿:尹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