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和申请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了,也不枉费我们坚持到这个点儿,可以回去睡个踏实觉了。”5月9日晚上23时许,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大门口,忙碌了一天的首执一团队干警们才下班回家……
事情是这样的,梅某在南阳市经营钢材生意,2022年6月,信阳市某彩板钢结构厂与其达成购买钢材的合意。收到货物后,信阳市某彩板钢结构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遂将货退回给梅某。因资金周转紧张,2022年7月16日,梅某向信阳市某彩板钢结构厂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款27994元。后经多次催要,梅某屡次找借口推脱,信阳市某彩板钢结构厂无奈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梅某并未按期履行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靳志刚团队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梅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梅某置若罔闻。经网络查询,梅某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靳志刚多次联系梅某,其均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后来,梅某更是短信不回、电话拒接,踪迹难寻。5月9日上午10点,靳志刚和团队干警们接到线索后再次来到被执行人梅某家中,发现其正要出门,遂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局接待室内,靳志刚耐心做梅某思想工作,希望其能主动承担起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谁知,梅某根本不劝说,仍抱着侥幸心理,抵抗执行。鉴于被执行人梅某拒不履行的消极行为,法院决定将梅某司法拘留15日。
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被执行人梅某态度有所转变,多次向执行干警询问,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是要被送往拘留所。执行干警再次向梅某释法析理、分析利弊,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看着干警手中准备的拘留手续,梅某意识到法院是要动真格的,遂主动承认错误,并联系其朋友代履行执行款8000元,余下款项与申请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
回到法院已是晚上23点多,双方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按指印,申请人一方的脸上也露出了舒心的笑容,并当场表达了对卧龙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的感谢!(供稿:常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