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申请人左某,现在被执行人在这边会所泡澡,请你们赶紧过来!”5月16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王满接到申请人左某提供的线索后,迅速行动,赶往现场将被执行人鲁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耐心说服教育和法律的威慑下,其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鲁某与左某系亲戚关系。2020年,鲁某分三次向左某借款23000元,用于其生意经营。后经左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鲁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鲁某偿还借款23000元。该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鲁某偿还原告借款23000元并自愿支付借款利息1000元,还款日期为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鲁某仍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满通过电话、短信、网络查控、现场调查等多种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均无果,致使案件执行一度搁浅。5月16日一大早,王满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立即赶到现场,顺利将被执行人鲁某拘传至法院,并安排双方当事人当面沟通解决问题。
在法院执行局,鲁某一直辩称自己没钱偿还欠款,妄图耍赖蒙混过关。但王满并没有气馁,反复做被执行人鲁某的思想工作,耐心向其释法明理,适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鲁某如仍不履行法定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在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强大的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鲁某终于转变态度,主动承认了错误,表示将尽快筹钱还款。当天,被执行人鲁某在筹到款项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供稿:常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