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干警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5月18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组织干警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签字仪式,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此次活动由内乡法院副院长邓聚洲主持。
活动中,邓聚洲向干警们解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作出的综合性、创新性、实用性规定。邓聚洲指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是南阳市奋力打造河南省副中心城市的必做之功,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是加快高质量高效率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进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广大干警的支持和参与。内乡县作为省级文明城市,内乡法院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应当发挥带头作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全院文明创建参与度,全体干警不仅要认真践行文明承诺,大力普及文明行为规范,争做文明市民,还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文明执法、文明办案,争做文明干警。
在邓聚洲的带领下,干警们纷纷在“告别不文明行为”宣传栏上踊跃签字,通过签字留名的方式表达践行文明行为的决心,并表示今后将继续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养,以实际行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供稿:聂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