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依法精准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豫剑执行”专项执行行动走深走实,根据南阳中院部署要求,5月25日,南召县人民法院针对涉营商环境、涉民生案件再次开展专项集中执行,用执行干警的“奋斗指数”换营商环境的“优良指数”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出发!”清晨6点,随着院执行局局长杨奇一声令下,南召法院“豫剑执行”专项执行行动拉开序幕,37名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奔赴各自目的地执行任务。
“马法官,我看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刚上楼,你们赶快来!”早上7点,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来到了王某某住所,但执行干警敲门许久却无人开门,给其打电话、发信息不回,在多次沟通无果情况下,执行干警请来开锁公司强制开锁,被执行人在屋内负隅顽抗,仍通过各种手段阻碍开门,抗拒法院执行,后在执行干警努力下,房门终于打开。执行干警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后果,此时的王某某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法院采取拘留措施只是吓一吓自己,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也未放在心上,仍旧以各种理由不断推诿。
鉴于此,执行干警将王某某带至法院。到法院后,王某某此时才意识到自己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主动表示自己愿意还款,经过亲朋好友的筹借,履行债务本金及利息38000余元。
此次执行,在两起案件中,李某某、谢某某及黄某某均为公职人员为他人提供担保,作为被执行人成为法院的强制执行对象。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执行人或无力偿还,或隐匿消失。执行干警遂找到上述担保人,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可担保人觉得自己只是担保人,不愿偿还,采取不合作态度躲避执行。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上述担保人作为被执行人被传唤至法院,执行干警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劝其主动履行,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然而他们始终不为所动,以自己暂无能力偿还为由推诿拖延时间,抗拒执行。在说服教育未果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对上述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
本次专项集中执行,共拘传12人,执结7案,执行到位30余万元,切实兑现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自“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南召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及执行直播活动,聚焦涉营商环境、涉民生案件,稳准硬地打击规避执行、妨碍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通过执结一批、打击一批、震慑一批,在社会层面形成威慑效应,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供稿:方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