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清晨,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指挥部署下,宛城区法院按照“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既定行动方案,结合目标任务,迅速兵分多路,奔赴周边各个乡镇进行现场执行。截止下午16时,共出动警车8辆,上门查找被执行人17处,拘传6人,拘留2人,查封房屋2套,达成和解5件,执行到位35.6万余元!
两天速结一案,高效高质解民忧
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时,李蕊执行团队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两天,在获得当事人肯定的同时,也彰显了高效办案的司法作风。
图为执行干警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
2021年7月,被告李某、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陆续向原告借款25万元,二被告还款15万元后,原告曾某多次追要剩余10万元借款,二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该案经法院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还款期限如期而至,二被告一拖再拖,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剩余5万元本金及利息。2023年5月23日,申请人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蕊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账户。考虑到该案争议不大,标的较小,符合“经一次性有效执行即可结案”的快执管理标准,执行干警立即与二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耐心向其释法析理,分析利弊。5月24日,二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全部案款54933.7元,案件顺利执结。
“玩失踪”不履行?最终难逃被执行
2021年9月,被告白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自西向东行驶至某路口时,与自南向北行驶的原告韦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原告韦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南阳市公安局交通安全事故处理一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白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韦某承担次要责任。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被告白某向韦某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79819.27元,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挂靠单位,被告孙某作为车主未及时投保交强险,应对上述债务中的157480.94元承担连带责任。
图为白某被依法拘留送进看守所。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孟欣执行团队先后多次传唤白某,对其详尽阐明法律规定和执行政策,督促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然而,白某不仅没有认识到自身错误,反而“玩失踪”,拒绝履行赔偿义务。集中行动前,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的电话,称白某现正在老家唐河县,孟欣执行团队立即前往现场,成功将白某依法拘传至法院。但白某矢口否认自己应承担的还款义务,狡辩称自己只用还款两万,剩下的由另二被告承担。执行干警再次耐心详细的向其释明法律。同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商议,但白某态度蛮横且“只说不做”,双方始终未能达成执行和解,最终白某被依法拘留。
下一步,宛城法院将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执行措施,推动执行工作走实走深,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杜明 段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