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在执结一起涉小微民营企业案件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能动服务,顺利执行到位990万余元,依法保障了该小微企业的胜诉权益,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南阳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系南召县一家小微企业,近年来受疫情影响,资金流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其与某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双方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后经南召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某工程有限公司按约定分期履行货款910万余元。后因被执行人未如期履约,南阳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多次催要未果情况下向南召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欠款较多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陷入僵局。再次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干警李孝才了解到申请人面临的困难,急需资金流转救活企业。于是仔细翻阅卷宗研究,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细节及双方业务往来情况,发现被执行人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某公司是其唯一股东,且双方存在财物、业务混同。于是,申请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追加该公司为被执行人,南召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追加该公司为被执行人,与某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履行义务。追加被执行人后,顺利执行到位货款及利息990万余元,该案顺利执结,为申请人解了燃眉之急。
下一步,南召法院将继续发挥执行职能,精准发力,依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切实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供稿:方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