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朋友有难倾囊相助本是人之常情,但总有一些人向朋友借钱后却理直气壮地不还,让“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5月30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朋友间借钱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不仅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拯救了“友谊的小船”。
郑某和张某本是多年的朋友。2020年,郑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6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约定期满后,张某多次催要,郑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拖。无奈之下,张某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郑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张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郑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考虑到双方是多年的好朋友,为避免“执行一案,朋友结怨”的局面出现,执行法官先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约谈,一方面详细了解郑某的偿还能力及想法,另一方面积极与张某进行沟通,再将双方约至法院,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从友情的角度出发做思想工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郑某当天向张某转账3万元,并就剩余欠款制定了分期偿还的计划。至此,一起因好友借贷引起的纠纷最终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供稿:屈熙尧 郭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