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蔡某当场履行2万元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矛盾就地化解。
2021年,黄某为蔡某在该县某工地提供泵车劳务,后经双方结算,蔡某下欠黄某泵费共计14万余元。因蔡某当时资金周转困难,便向黄某出具借条一份,并约定在一个月内偿还该笔费用。还款期限届满后,蔡某仅支付了部分款项,仍下欠黄某6万余元。黄某多次讨要未果,遂将蔡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由蔡某每月支付黄某2万元至该案款项全部给付完毕的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蔡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黄某申请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蔡某进行了电话沟通,向其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蔡某声称自己在外地打工,没有积蓄一时难以履行,随后便挂断了执行干警的电话,同时开启了“失联”模式,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蔡某家中,均未发现其下落。经查询,蔡某名下除一辆年代久远的小轿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由于车辆流动性大,加之被执行人行踪难觅,使得该车辆一直未能实际得到控制,案件的执行顿时陷入僵局。
6月5日早上,申请执行人黄某发现被执行人蔡某下落后,当即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执行干警得知情况后,马不停蹄的前往黄某所述位置,成功将一直规避执行的蔡某拘传至法院。蔡某被带回法院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为避免被拘留,主动提出想要和解,但表示其资金现在确实紧张,不能一次性偿还,并当场履行了2万元,同时就剩余款项作了还款计划,希望黄某能同意。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供稿:屈熙尧、郭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