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云阳法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成功化解一起追偿权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南召县小店乡村民张某与高某系夫妻,夫妻二人曾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5万元,朋友王某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王某代为偿还5万元。2023年5月18日,王某起诉至南召法院,要求高某夫妇归还王某所代二人偿还的5万元。
云阳法庭杨雪营法官承办此案后,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电话沟通,发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高某瘫痪在床,无法到法庭进行调解。云阳法庭干警坚持以人为本,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后,便与王某一起前往位于南召县小店乡的高某夫妇家中进行调解。在前往高某夫妇家中时,因所行道路施工,无法通车,云阳法庭干警弃车步行,天公不作美,下起了雨。但是淅沥的雨水浇不灭情系人民的热情,崎岖的山路也磨不平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在冒雨步行两公里后,法庭干警抵达高某夫妇家中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最终王某和高某夫妇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服务人民,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热心解难,尽心服务。”南召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实忧,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供稿:黄飞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