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法院张村法庭受理了一件车位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何平的多次耐心调解下,原本僵持不下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5月,原告张某与被告邓州某置业公司签订了车位认购协议并支付款8.5万元,被告赠送给原告的价值7.68万元的大礼包。原告在被告交付车位时发现车位的布局发生的变更,导致停车不方便。原告多次找房产销售进行协商,要求解除车位认购协议并返还车位款,被告不同意。诉讼中经调解双方对返还车位款、赠品中的洗衣机和冰箱等未拆封物品原物返还均不持异议,但双方争议焦点在当时的赠品按摩椅和电视机已拆封使用且现已贬值,无法原物返还。
承办法官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发,积极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做双方工作以促成调解,劝说原告换位思考,礼包现今确实存在贬值的情况,可以适当的做出让步;同时告知被告其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对车位进行改动,已经违约,其作为置业公司,口碑大于一切,应积极主动解决业主的合理诉求,若处置不当,很可能会对公司的后续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被告退还原告车位款,原告将按摩椅和电视留下抵扣车位款,剩余赠品原物返还。至此,一起涉营商的车位协议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邓州市法院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秉持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让人民群众更满意、企业更放心,为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效司法服务。(供稿:任琳琳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