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凌晨1:51分,河南省邓州市法院执行干警群内一阵消息震动,原来是执行四团队干警江一杨、段士渠连夜赶赴郑州,将被执行人鞠某成功拘留。
在熊某申请执行鞠某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并全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但被执行人一直行踪不定、拒不到庭,在冻结并扣划其账户仅存的3万余元后,执行干警依法限制被执行人鞠某高消费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月14日下午,下乡办案刚回办公室尚未坐定的执行干警江一杨接到了熊某的电话,其称鞠某目前人正在郑州。得到线索后,江一杨略一思索便下定主意,“鞠某神出鬼没,一直找不到人,如果今天不将其拘留,可能明天就又给他‘溜了’,今天必须前往郑州拘留鞠某”。于是,江一杨迅速制定行动方案并汇报领导,在完成准备工作后,立刻启程赶赴郑州,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找到鞠某,并连夜将鞠某带回邓州实施拘留。等一切办理妥当回到家中,此时已是凌晨四点。
一次次说走就走的启程,一个个披星戴月的夜晚,执行干警不分昼夜、风雨无阻地奔波在执行的路上,用坚守诠释职责使命,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何红颜 王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