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提高审判质量,6月29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出台《淅川县人民法院“合议制”案件质量评查规则》,从评查方式、评查范围、评查流程、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推动案件质量评查更加规范、监督更加有力。
一是优化评查方式。变“个人单兵”评查为“合议制”评查,选调资深法官和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明确审判管理办公室为评查小组的组织机构,设专门联络员负责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评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多数人意见出具评查结论。
二是明确评查范围。 重点评查被二审改判的案件、上级交办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其他需要出具咨询意见的案件,经院领导审批后交评查小组评查。
三是规范评查实效。细化评查流程,每案要求参与评查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在15日内完成评查;需要征求原承办人意见的,被评查案件的承办人应当5日内向评查小组反馈意见。将被改判案件和其他案件的评查结果各确定为4种类型,并明确了纠错和处理机制。
四是扩展评查效果。要求年轻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列席评查组会议,提供了业务学习平台,让专家更专业,引领审判队伍建设,打造“专家储备库”。(供稿:齐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