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人流急剧增加,疫情输入风险剧增。为进一步提升药店疫情防控意识,增强疫情防控能力,切实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哨点”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月17日上午,邓州市市场监管局再次组织召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集体约谈会。该局药品监管分管领导张平、李荣昌及药品监管相关人员和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集中开展了《邓州市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培训。参会各药店负责人签署并递交了《邓州市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会议要求,全市各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药店“哨点”监测预警作用。一是要守好门。做好“两个一”,即:“一米线”,“一标识”。二是要管好药。规范药品专人管控,明确专人负责“三类”药品销售登记工作。严格落实“三做到”,即:退烧药全部下架,暂停销售;对下架的退烧药品详细登记,并按照储存条件封存;引导购买退烧药的消费者带全市指定发热门诊就诊购药。三是要控好人。规范入店顾客管理。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健康码和行程码显示绿码方可进店。对需要购买“三类”药品(止咳、抗生素、抗病毒药)的顾客,进行症状等关键信息询问并完整记录,要求其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及时上报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会议强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一次全民战役,全市各零售药店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绷紧思想之弦,要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夯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为邓州市筑牢疫情防线。
下一步,邓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促各零售药店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做到“两个一律”,一律顶格处罚,一律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致使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燕天举 尤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