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邓州市教体局与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承诺做好六项工作,全面优化教育环境。
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各学校(中心校)领导班子作为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全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学校(中心校)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人事纪律等,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带头管好家庭成员、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扎实推进清廉学校创建。以邓州市教育系统“净化校园风气创建清廉学校”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坚持依法治校、廉洁治校,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管理机制。聚焦学生营养餐、义务教育“双减”、违规补课、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食堂管理违规、乱发津补贴等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整治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教师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压实各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奋进新征程 志做大先生”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宣传表彰学习活动。加强师德师风舆情监控,持续开展师德失范专项治理工作,依规依纪严肃查处教师参与有偿辅导,体罚、变相体罚、挖苦歧视学生等各类师德失范行为。
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党的二十大和邓州市第十四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梳理分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风险点,查摆问题及不足,科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并积极组织实施,切实把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需追究纪律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需给予免职或降职等组织处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的程序办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袒护、包庇违纪人员,或不配合执法机关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纪律责任。凡受到责任追究的责任人,除追究相关责任外,处分期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提拔重用。(燕天举 胡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