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南阳 > 民声聆听 > 正文

二手车转让与转押 一字差别谁之责

二手车转让与转押 一字差别谁之责
2018-11-15 16:24:45 来源:南阳广播网

11月15日,由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内乡县法院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对一起因买卖二手车引起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上午10点30分,随着巡回法庭审判长的宣布,设在内乡县湍东镇谢楼村村委的巡回法庭正式开庭。

据了解,2016年11月,原告曹某在被告王某处购买一辆二手汽车,双方商定价格为9.6万元,并签订《车辆转押协议》一份。2017年10月,曹某的车辆被第三方强行开走,并留下一份《车辆收回告知书》,无奈之下,曹某向王某讨要说法,却一直没有结果。曹某说:“就是他朋友圈经常发这种二手车,我就让他帮我看看车,谁知道出这种事,我想着要不退钱,要不车给我。”

据被告王某介绍,他一直从事二手车的中介生意,虽然他收了曹某的钱,并和曹某签订了协议,但是钱最终还是交付至第三方公司,并且在签订协议时明确说明了情况。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审理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本案的性质及责任承担,故裁定本案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处理,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审判长杨红提醒,此类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有很多,一些车辆被层层转押,被害人往往贪图便宜,在不了解二手车辆的情况下,贸然签订协议,最终财物两空。(南阳电台记者 刘昊)

标签: 二手车 转让 转押

(责任编辑:news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