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纠纷又无法亲自到法院参与诉讼,该怎么办呢?唐河县法院推出网上调解平台,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成本,使距离不再成为障碍,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
当事人通过电脑登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或者下载手机客户端,登记并上传个人信息及证据材料,登录调解平台,人民调解员就可以开展在线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可以在线制作调解协议和在线司法确认,提高调解的效率;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会引导当事人在线申请立案。
2016年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经人介绍认识,一年后二人结婚领证,并育有一子。婚后,被告杨某去外地上班,原告李某在家务农、带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李某与杨某母亲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口角,而在外打工的杨某又无力调和,导致夫妻之间矛盾愈发紧张,最终李某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人离婚。
唐河县法院立案庭在对案卷审查时,认为原告李某诉杨某为离婚纠纷一案,夫妻双方感情尚存,矛盾多为婆媳口角和家庭琐事,况且夫妻双方有共同疼爱的幼子,存在着和好的可能性。经原告李某同意,诉调对接中心决定对此案开展诉前调解。在外打工的杨某接到法院调解员的电话时十分震惊,他没想到日久的家庭矛盾会让妻子萌生离婚的想法,杨某想极力挽回妻子的心,但他工作的单位处于特殊时期无法请假,无奈之下杨某只好求助法院。负责这起离婚案件的调解员了解到情况后,向杨某详细介绍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引导杨某下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手机APP。4月16日,调解员将原告李某约至唐河县人民法院网上调解室,通过网上调解平台以远程视频方式与杨某手机上的APP软件进行视频通话,进行三方调解。调解员之前通过与双方谈话已经了解到,原告李某之所以提出离婚更多的是家庭琐事所累,有着以赌气离婚求得丈夫关注的心理,加之夫妻双方都很珍视共同的孩子,感情尚未破裂,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达成了互谅互让调解协议,李某也放弃了离婚想法,撤回起诉。至此,这起离婚案件经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圆满调解。
四月份以来,唐河县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7件,成功调解5件,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转立案。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极大的拓展了纠纷化解的渠道,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杜明 管银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