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油田教育中心:
为贯彻落实6月25日全省火灾防治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6月26日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全市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关停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并开展“安全隐患”和“不良办学行为”双项大排查大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南阳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时关停,全部停止所有教学培训活动,认真自查自改,经检查验收合格一所、开门一所。其中,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于7月2日前排查整改完毕,无资质“黑机构”的排查清理于7月10日前完成。
二、工作重点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向县市区党委政府汇报,会同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共同参与,即日起关停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同时,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查不良办学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黑白名单”和“有资质”“无资质”两项清单,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在大排查中,要突出以下两项重点:
(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主要排查:一是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机构负责人是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是否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二是建筑防火达标情况。是否违规设置在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内;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或彩钢板搭建建筑。三是安全疏散条件达标情况。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是否低于3平方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和维护管理情况。是否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能否正常使用。
(二)严查培训机构不良办学行为,落实“八严禁”“一必须”。主要排查:一是严禁无资质机构开展培训活动;二是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三是严禁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提前考试“掐尖”行为;四是严禁培训机构提供餐饮、午休、托管服务;五是严禁培训机构“夸大宣传”“虚假宣传” ;六是严禁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大大班” “幼小衔接 班”等名义开展违规培训,提前讲授小学内容;七是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作为培训教师或在职教师以其他方式有偿参与培训活动;八是严禁培训时间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在20:30以后继续开展培训活动,布置课后作业。九是所有已经审批的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格式与家长(或学生)签订服务合同。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协调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形成条块结合、横向纵向联动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在本次大排查中、排查出的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组(教体局)要下达关门停办通知书,坚决立即取缔;拒不停办的,交由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顶格处罚。同时,要将线索转交街道、社区跟踪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对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组要督促其对照《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进行整改,整改后提出验收申请,经县市区联合检查组复查验收后方可恢复正常培训活动;对问题整改不彻底、态度不端正的,可吊销办学许可证,停止一切培训活动。
(二)集中曝光问题隐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集中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利用媒体、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畅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渠道,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是校外培训机构大排查大整治的责任主体,要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并以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为契机,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教育部门牵头,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四、全面督查
(一)将关停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暨开展“双项”大排查大整治纳入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督查内容。
(二)原14个督查组人员不变、分工不变。
(三)督查组要严格履行督促指导职责,通过实地察看、随机走访、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坚决清理未经批准登记的无资质“黑机构”,严格规范有资质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各督查组要于7月10日前梳理汇总问题清单(无资质机构数量、名单;有资质机构数量、名单;取缔机构数量、名单;整改机构数量,名单,排查出具体的校外培训存在的问题明细清单等),经组长签字后报市教育局,下发督查通报。
(五)督查期间,督查组要对工作不重视、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7月15日起,市级督查组将对各县市区关停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暨开展“双项”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无资质校外培训机构取缔不彻底的,要追责问责。
南阳市教育局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