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巡察发现的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影响更坏。因此,巡察干部要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河南桐柏县委巡察机构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让巡察整改工作“落地生根”。
加强思想指导。巡察机构负责同志在动员会上,着重强调整改的重要性;巡察组长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适时为全体党员讲授党课,为整改工作加压增责,要求被巡察单位在整改中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改善机关作风、提升干部素质、严格纪律规矩、增强廉洁自律的良好机会,正视问题、彻底整改,破除“巡察一阵风,过去就轻松”的思想和行为。5年来,桐柏县委巡察机构共组织整改专题会议及主题党课学习315次;以属地为依托,组织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到中共南阳第一党小组旧址、桐柏革命纪念馆、回龙乡榨楼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文化阵地开展现场教学40余次。通过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极大提升了党员的党性观念,也提高了干部对巡察整改的认识。
落实主体责任。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巡察出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产生的,有的会涉及几任领导干部,对此,桐柏县委巡察机构注重新旧领导的对接和主责主业的衔接,在整改中强调“新官要理旧账”和“旧官要认旧账”,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强化主体意识、党组织书记强化主责意识,明确责任、勇于担当。整改环节,要求党组织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发挥好“头雁效应”。在巡察机构的监督下,各党组织负责人积极配合整改,切实形成整改合力。
加大监督合力。一方面,巡察机构积极发挥巡察监督的主体作用,通过召开共性问题“反馈会”、整改落实“推进会”、被巡察党组织书记“约谈会”等形式,让相关人员认识问题整改的“重要性”,不整改的“后果性”,提高了整改的自觉性。5年来,约谈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2名乡镇党委书记和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2名乡镇纪委书记,对1名整改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诫勉谈话。另一方面,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机构等多方力量结合,对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5年来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办,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教师吃空饷”“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等专项治理6次,保证了巡察成果的有效运用。
桐柏县委巡察机构始终将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5年来共完成7363项问题的整改,将120项问题纳入持续整改中,推动各单位完善制度562项,巡察震慑警醒、标本兼治的作用不断彰显。(供稿: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