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野县检察院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建立六项工作机制,营造创新创业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执法办案规范机制。严格执行高检院服务非公经济意见,树立审慎理念,对涉嫌违法的民营企业和人员,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不对涉案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和其他项目进行“普遍化”排查、“拉网式”调查、“大呼隆”取证,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二是建立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对可能给企业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防范预案,努力把办案可能给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三是建立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在办理涉民营企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联意见,从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合理采取处理措施,有效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四是建立主动延伸服务机制。丰富以案释法模式,通过庭审进企业、印发案例手册、微信发布案例分析等方式,讲解典型案件发案原因及预防措施,增强民营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至目前,共开展庭审进企业3场,编印典型案例手册1本,举办以案释法专题讲座5次,提出检察建议2件。
五是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在38家规上企业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联络员,定期对其进行相应岗位的风险防控培训,增强企业防范风险能力。由民行部门牵头,强化对民营企业合同签订行为和履约行为的经常性监督检查2次,帮助企业规避合同风险。
六是建立联合商讨调研机制。与工信委、工商联会签《关于加协作联动保障和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日常联络制度、信息交流反馈制度,相互通报工作部署,及时掌握司法需求,形成服务合力。适时召开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商讨交流改进服务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