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内乡县大桥乡南王村党支部书记王英华手捧刚刚获得签批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赋码登记证书,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整合荒废的山坡和厂房,经过资产评估,抵押贷款成立集体合作社,入股牧原等龙头企业获得分红收益,南王村终于打破了集体资产零的记录。
作为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示范点,大桥乡在县农办的指导下,先行先试,加快推进,认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各项工作,以此推进农村产权改革,壮大集体经济,为实现农村永续脱贫注入强大动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迫切需要。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能够有效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缺位,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监管制度不完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堵上集体资产流失漏洞。
二是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能够有效落实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随着“四化同步”推进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加快,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的呼声越来越高,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的期盼愈加强烈。
三是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能够有效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它的重要任务就是赋予农村集体产权完整的权能,建立产权交易平台,让集体资产能交易、能投资、能增值,实现集体经济壮大发展。
四是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能够有效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它的重要任务就是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予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主体地位,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组织、有载体,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正是因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改革存在以上这些优势,国务院才在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后,隆重推广这一政策,旨在为农村集体经济注入动能,引领乡村振兴步伐。
作为内乡县乃至河南省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王英华手捧第一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其纪念意义不言而喻:南王村这个国家级贫困村终于走在新一轮改革的最前方!(杜明 杨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