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邓州市人民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本案是2019年12月诉至该院,经多次调解,因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能成功,后于2020年1月19日由诉前调解转入诉讼程序。该案件开庭时间原定在2月21日,主审法官李双雁主动通过电话与案件当事人联系沟通,向双方当事人解释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和接触,如双方同意,可应用网络庭审系统进行远程开庭审理案件。
在完成引导原、被告双方利用手机成功进入网络庭审室、运用手机终端上传证据等准备工作后,本案审判员李双雁宣布开庭。“双方是否同意当庭调解?”“鉴于疫情影响,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当庭进行地址确认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你们送达调解书?”在审判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在电子调解协议笔录签字确认。最终,仅用二十多分钟,该案就得以成功调处。
在疫情防控关键期,邓州法院干警们在履行院里分配的疫情防控任务的同时,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利用“移动微法院”、“云间”互联网庭审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隔空”方式,解决诉讼事务,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还有效避免了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燕天举 刘夏莲 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