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鼠迎牛硕果累。在即将过去的2021年里,邓州市房管中心上下团结一致,创新进取,攻坚克难,稳定了房地产市场、助力保障房建设、提升物业服务规范化水平和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从而确保“房住不炒”,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指数。
房地产市场发展平稳健康
房地产市场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百姓安居乐业。2021年以来,邓州市房管中心认真落实“房住不炒”定位,科学制定住房“十四五”规划,因城施策,多措并举,力保全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虚假宣传、违规预售、延期交房等一系列商品房销售乱象,不仅损害了购房人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房地产行业的正常发展秩序。
为此,邓州市房管中心在市场监管方面狠下功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制定了《邓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房地产项目、租赁、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同时,重点排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认购、预定、排号、发卡等不法行为。至目前,已通过检查发现或群众反映问题共计186件,已解决105件。
不仅如此,该中心还充分发挥房产信息网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将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情况、办理预售情况及时网上公开,实时宣传解读房地产市场政策,使群众了解房地产市场形势,理性购房,坚决守住不出风险这个底线。
“以前办个手续需要准备一大堆材料,还需要等上好几天,来来回回跑好几趟。现在可好了,一次跑腿,当天就能搞定!”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中心服务窗口,一位前来办事的房企负责人感慨道。
这位负责人的一席话,见证了邓州市房管中心在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的方面的得力措施和良好效果。
有付出,必见成效。据该中心副主任李全省介绍,今年前三季度,邓州市新开工商品房面积达到85万㎡,商品房销售面积在南阳市各县市区中名列前茅。
保障房建设管理公平有序
为维护公租房分配运营公平公正健康发展,邓州市房管中心实行“五个一”工作机制,靠前指挥,建立工作台账,召开现场推进会,督查进度,协调解决公租房建设遗留问题。
“这次得到公租房分配,真是很开心,以后再也不用隔三差五找房子租了!” 6月9日上午,在邓州市举办第二次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结束时,摇到号的张大哥激动地说。
在公租房分配和后期管理上,该中心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建设、分配及使用管理的意见》要求,制定了《邓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实施细则》,邀请市纪委、市公证处等部门及新闻媒体、社会群众到轮候分配现场进行监督,目前已进行了2次摇号分房,分配公租房92套;成立专门稽查队伍,加大对违规承租行为检查清理,联合市公证处对长期闲置公租房进行强制清退,充分发挥公租房在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方面的补位功能。
为了提升公租房承租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邓州市房管中心已着手在各公租房小区安装智能系统,推动公租房监督管理方式由“人防”向“人防+技防”转变,补齐管理短板,从技术上实现对转租、转借、闲置等违规使用公租房行为的管控,切实提升公租房小区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物业服务水平提质升级
物业管理不仅关乎住宅小区自身,也是群众自治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对于提升住宅小区品位,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以来,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创建‘红色物业’,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邓州市房管中心工会主席李均凌这样介绍道。
为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相关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全面提高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邓州市房管中心制定了《邓州市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
蓝湾嘉园是一个老社区,存在着乱搭乱建、私圈院子、占用消防通道及僵尸车等问题,不仅影响到社区容貌,同时也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
为此,1月12日上午,邓州市房管中心联合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社区工作人员,在花洲街道办蓝湾嘉园社区,召开社区物业专项整治座谈会,对蓝湾嘉园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市民反映较多的消防通道占用问题,该中心协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邓州市消防车通道综合治理执法协作机制》,开展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综合治理专项整治,65个小区按要求设置了警示标识、标线。
同时,为解决业主只强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现象,该中心强化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开展《民法典》《河南省物业服务规范》培训活动,共培训600余人次。制作了80余块《民法典》宣传版面,在全市各个小区进行巡展,向群众普法宣传。
不仅如此,该中心还制订《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星级评定方案的通知》《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
维修资金收缴使用规范完善
为了从源头上保障专项资金足额缴存,邓州市房管中心通过建章立制,在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前,未按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到专户的,不予办理预告登记,已经备案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前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核验交存;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并发函告知在房屋转移、商品房小区不动产大证办理前,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情况进行核验,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本市专项资金使用申报程序繁琐和瓶颈问题,该中心通过外派人员到使用程序完善先进的地区学习取经,进行优化。同时对应急申请使用流程进行简化,提高维修资金使用率及使用效率。目前,全市已使用195.7万元。
“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交的钱,我们有权监督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入住几年了,也不知道这些钱存在哪里,又花到了哪里。”在一些老旧小区,不少居民有着这样的困惑。
为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2021年初,邓州市房管中心开展了城市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长期占用挪用住房维修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112个商品住宅小区进行拉网式清缴筛查;同时向全市所有楼盘下发联合公告,要求各开发企业不得代收专项维修资金,并签订不再代收专项维修资金承诺书,已代收的维修资金限期交存至专户。至目前,全市共追缴维修资金3025.28万元入专户,涉及3614户。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13710’工作制度,严监管,强服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保障房建设管理,推进‘红色物业’创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为邓州建设南阳副中心城市和丹江口库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力量!”邓州市房管中心党委书记王海洲说道。(燕天举 杜灵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