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主要针对的是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管理方式。“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邓州市桑庄镇认真践行“枫桥经验”,确保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从根本上革除信访工作上边重视,村组忽视的陋习,以基层社会有效治理,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了乡村振兴建设步伐。桑庄镇构筑的“五级调解三融合一会审”信访工作新模式,成为践行“枫桥经验”的一项得力举措。
近年来,邓州市桑庄镇探索践行“五级调解三融合一会审”信访工作新模式,丰富了社会有效治理内容,助推了“一抓三突破”工作,压实了镇村组三级责任,将群众中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信访形势取得了根本好转。市级以上信访由2017年的138起降到2019年的2起,京省访近二年连续为零起,真正做到了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有力地保证了社会大局稳定。邓州市于2017年上半年在桑庄镇召开“五级调解三融合一会审”经验推进会;2017年、2018年代表邓州市在省信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创新调解新模式
强化责任,构筑“五级联调”。该镇通过与职能单位及群众交流、探讨,梳理出“五级联调”,即村民小组(网格)调解、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村支“两委”调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镇党委政府调解的五级调解机制。村民小组调解是由村民小组依法产生1名调解员,对本组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进行调解,对未调解成功的疑难问题,及时向村级调解委员会汇报;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由各村专职调解委员会主任牵头,从村里的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德高望重,会“和事”或者法律明白人中挑选5—7人组成,负责调解本村内各小组解决不了的信访问题,对调解难度较大的问题,写清矛盾纠纷概况和处理意见,向村支“两委”汇报;村支“两委”调解由村支书负责,调解本村疑难问题,若调解不成地写清矛盾纠纷概况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办、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村镇办、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负责人参与,调解各村上报的疑难信访问题;如果遇到比较棘手、难度较大的信访问题,由镇党委政府调解。镇党委政府针对特别棘手的矛盾纠纷由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以召开听证会等形式进行解决。
整合资源,实现“三调融合”.该镇在调解过程中融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面力量,有效化解矛盾。由镇党委、政府牵头,以信访办为主,整合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职能单位力量,成立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统筹“三调”队伍,使各职能单位既依法履职,各负其责,又统一联动,密切配合,形成调处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平台,实现在不同类型矛盾纠纷中的调解优势。在司法所设立人民调解庭,按照合法自愿的原则,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派出所依法将治安案件或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在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法院立案前(预立案)调解,出具人民调解意见,调解协议一旦达成,调解书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建立机制,坚持“每周一会审”。“每周一会审”是该镇坚持每周五由信访办统计本周发生的疑难案件,提交镇会审会议研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周五主持信访会审会,相关班子成员、涉及问题村的包村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参加,汇报信访案件情况,分析调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疑点和遇到的困难,明确下一步当注意的事项及工作方法。对典型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综合评估研判,能够当即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当即解决的分包到具体责任人、责任单位。下周五之前能解决的包案干部不再参加会审会议,不能按期解决的下周继续参会研究,至到案结事了。
强化规范运作
出台实施方案。印发《桑庄镇构建五级调解网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范围、调解主任选拔标准、工作要求等内容,对推进“五级调解三融合一会审”提出规范要求。
严格调解程序。按照依法逐级走访的要求,推行五级调解,实施关口前移。群众的诉求,首先要到村民小组反映,由小组调解人员负责协调解决,小组调解不成功的,由村级调解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然后逐级调解,没有下一级调解意见,上一级原则上不予受理。
凸显调解节奏。一是突出“实”字。所有参与调解处理问题的人员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用真心、下真功、出真力、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二是突出“快”字。对于新出现的不安定因素、信访问题以及突发性事件,调解人员在获得信息或者领导指导下,第一时间介入,面见当事人,联系网格长,走访知情群众,掌握实情,依法依规依情进行调解。
落实工作保障
强化领导接访。每天安排一名副乡级以上领导到镇信访大厅值班、接访、处访。若上访人反映有实质内容的信访问题,由包案领导、包村干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在三日内查明上访事由,并拿出解决方案。
强化信访排查。每周一为各村矛盾排查上报日,对上周发生的各类不安定因素和出现的信访问题,各行政村进行梳理,建立台账,集中上报镇信访办公室,突发事件随时上报。
强化包案督导。凡市级以上交办的信访案件和镇自立案件,一律由党委书记签批交办,副乡级以上领导为包案领导。每周五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一次信访案件进展情况督查会议,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参加。对未停访息诉的问题,相关人员要参加会议,直到该问题妥善化解。
强化责任追究。凡发生赴京省集体访和赴京省非正常上访一次的扣村目标管理分10分,个访的每次扣5分,对村支书诫勉谈话,连续两次的降职或者撤职;凡发生到镇、市集体上访且围墙政府大门的分别扣村目标管理分3分、5分、8分,对村支书诫勉谈话,连续两次的降职使用,连续三次的责成辞职。凡因排查不力,稳控措施不到位,突发越级上访的村,根据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通过实施“五级调解三融合一会审”信访工作新模式,打通了信访工作最后一公里难通问题,激活了村组干部这一信访工作的“末梢神经”,革除了信访工作上边重视,村组忽视的陋习,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镇域社会经济发展步入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性轨道。(燕天举 史英 王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