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邓州市农业农村局自2021年下半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开展工作以来,邓州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柔性执法理念,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为抓手,多措并举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农业法治建设工作被南阳市农办、农业农村局通报表扬,邓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南阳市农业农村局评为“2022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梳理执法事项 严防越权执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相关法律18部、法规29部、部门规章146件,及河南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15件。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动态调整更新了《邓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在配合农业农村局非执法方面的工作时,要求不穿执法服装、不使用执法车辆。截止目前,该市未发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负面舆情。
包容审慎监管 强化行政指导。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制作并发布了《邓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清单》,对管理相对人先履行宣传、告知法律法规的义务,明确法律责任。对照《河南省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四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指导,规劝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引导其及时纠正错误,帮助行政相对人增强合法经营意识,增强了执法亲和力。
加强执法培训 防范法律风险。以执法大练兵、集中培训学习、召开例会的办法和常提醒、敲警钟的方式,加大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防范法律风险的教育力度,加强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纪律教育等内容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分析问题、化解风险矛盾的能力,真正做到“一懂两爱”、执法为民、服务“三农”。
完善制度机制 实施规范管理。充实执法车辆、执法取证设备和日常办公设备,坚持收支两条线,保障执法工作经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投诉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在重大案件法制审核的基础上,将普通程序案件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坚持应审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送审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做到案件随时送、随时审、及时反馈。
开展主要领导“督执法”活动,加大对各环节的监督管理,通过超前预防、事事防范、主动监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堵住执法漏洞,切实把执法风险防范落实到位。(燕天举 岳正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