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督导工作,5月26日,邓州市召开第二届督学聘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教育督导工作。
会上,张燕领学了《邓州市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管理办法》,冯明雨宣读了《邓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聘任邓州市第二届兼职责任督学的通知》,并为新聘任责任督学颁发聘任证。督导委成员代表及新聘任督学代表分别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升认识,提高站位,做有情怀、有担当的督导人。实施责任督学制度是我国教育发展历史和现实的客观选择,承载着推动邓州教育发展的神圣使命,担负着推动全市各学校教育管理水平提高的重大任务,也是促进地方教育管理转型、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实施责任督学制度就是要积极探索教育“管办评”分离、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地方教育发展路线图,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以评监管、以评促办”的重要作用,提高教育治理水平,推进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强学习,强化责任,做教育督导工作的明白人。要认真学习教育督导相关法律法规,明白执法,清白执法,深入研究教育理论,把握好教育规律,科学督导,注重实效。要尽快熟悉工作流程,不断积累经验,做教育督导的行家里手。要认真学习《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尽快熟悉事前备案、入门亮证、及时反馈、跟踪整改等基本流程,同时要尽快掌握随堂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实地察看等基本的督学工作开展方式。要在平时督导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学会积累,充分发挥团队的作用,学会相互交流,互相借鉴。
会议要求,要认真履职,不负重托,做教育改革发展的推动人。要善担当,讲方法,多指导,保证督导出实效。要坚持做到规范和创新统一,坚持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和实际教育教学效果相一致,坚持规范办学行为和鼓励办学特色发展相一致。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让教育督导真正发挥督导的导向作用、管理作用,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促进全体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要明是非,敢较真,善于把脉问诊,及时发现教育问题。在涉及教育目标、方向、原则、规范等方面大是大非问题上,一定要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对存在的问题启用问责机制,积极实施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问责程序,直到问题的彻底改正为止,对随意冒头、顶风违纪的学校一定要追责到底,确保教育良性发展。(燕天举 周冀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