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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推行“不动产登记+权籍与测绘服务”模式

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创新推行“不动产登记+权籍与测绘服务”模式
2024-04-17 09:28:51 来源:邓州市

日前,邓州市驻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明确在邓州全面创新推行“不动产登记+权籍与测绘服务”模式。

权籍前置作为建设单位申办预售或确权(首次登记)办理的关键前提,这一举措推行后将实现政务服务效能的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也将为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获得“交房即发证”服务创造条件。

一系列举措旨在帮助购房者实现“收楼就能拿到房产证”,“住权”与“产权”同步的目标,大大便利购房者办理子女入学等各类手续,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

如何申请“不动产登记+权籍与测绘服务”?怎样实现“交房即发证”?

邓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出,市内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在预售、确权阶段需要办理权籍前置相关业务时,可以直接通过市测绘各服务窗口,将不动产测绘业务和不动产权籍登记业务一并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让数据多跑路,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测绘单位完成测绘后会将不动产登记权籍业务的申请材料和测绘成果数据一并推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这也是邓州不动产登记“1+N”政务服务(数字政府)试点的一项新的成功探索。

权籍业务的办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者申办“交房即发证”的关键前提。“交房即发证”是指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通过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新建商品房项目交付购房者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交房现场为事先提出申请的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权籍业务办理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可为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对于已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可在“交房”前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预审核通过,申请人完税并缴纳登记费后,购房者“收楼”时可一并“领证”,实现“交房即发证”;还可以是购房者在收楼现场直接申请办证并交税,开发企业配合提交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审核并发证,实现“交房即发证”。

今年以来,不动产登记部门、住建部门、税务部门共享新建楼盘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尊重企业群众意愿,不断提高“交房即发证”的普及性、便利性和快捷性。至今年4月,全市累计已为十数个项目数千套住宅“交房即发证”。(燕天举 肖也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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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