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法院在短时间内成功执结四起涉营商环境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额共220余万元,既实现了申请人的债权,同时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优化辖区内营商环境持续助力。
善意执行促执结。在镇平县某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某、河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线上线下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河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有偿还能力。考虑到其为企业,若将其账户冻结对当前疫情下企业发展势必会造成一定影响,在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义务是有短暂的困难后,一面督促被执行人尽快自动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根据其现有的困难给其一定宽限时间。最终被执行企业在承诺的期限内如约履行了29万元的支付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耐心调解促言和。在河南某装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某、孙某夫妻二人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当执行干警了解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王某、孙某此前的合作一直非常愉快,二被执行人的信誉也一直不错,于是将双方组织到一起,了解事情原委,二被执行人诚恳地向执行干警和申请人解释迟迟不能履行义务的原因,并承诺在一笔即将到期的债权到账后就立即履行义务。见此情形,申请人也主动表示放弃违约金,最终双方就义务履行期限达成和解。二被执行人也信守承诺,在双方和解约定的履行期限前就把款项支付给了申请人。
冻结账户还欠款。在邓州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沈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140万余元。在执行干警对双方多次释法析理和调和下,被执行人承诺在收到申请人开具的相关票据后就会履行支付义务,谁知当申请人按照约定将票据交付给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却失了信,未按约定支付款项。执行干警遂果断依法将被执行人的账户冻结,并将相关款项依法予以扣划,及时兑现了申请人的债权,按时到账的款项让资金链紧张的申请人邓州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终于松了一口气。案件历时20天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涉营商环境案件的执行,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如何保障债权人利益、如何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如何促进经济发展等问题上,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尽力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燕天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