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司法局高集司法所又成功化解一起因员工受伤引起的矛盾纠纷。
这是该所始终把辖区内企业营商环境的优化作为第一要务,为企业生产经营出谋划策、为企业有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又一个缩影。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吴某是四川省雅县人,今年四月份到邓州市高集镇袁庄村十四五项目部工作,今年9月份在工作中左手臂小骨被机器切断,经过治疗后向企业提出了六十万元的赔偿。双方为此产生纠纷,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生活。高集司法所得知这一情况后,所长孔兵立马带领工作人员到项目部,在稳定了受害人及其亲属的情绪后,请双方到司法所做进一步的调解。
孔兵查看了吴某的病历和片子后,就吴某的伤情,结合“民法典”和“两院三部”《人体损害致残程度分级》一一对照分析,在现实面前,吴某认识到自己的伤情“值多少钱”?认识到自己向商家要六十万是错误的,认识到自己纠缠企业正常生活和生产的行为是错误的,有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好可以通过司法调解或诉讼解决。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近两个小时苦口婆心地调解,商家再赔偿吴某各项经济损失十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一起因用工产生的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生活的矛盾纠纷很快被化解了。(燕天举 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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