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红波,男,现年45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9年毕业于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内乡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指导员。
汪红波同志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胸中有爱想干事,乐于奉献会干事,勤奋务实干成事,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对公安事业执着追求,刻苦钻研,在平凡岗位上,始终抱着“在职就要尽责,在岗就要作为”的理念,爱岗敬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率先垂范、勤奋工作,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把打击、管理、防范、稳定寓于服务之中,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称赞。多年来,他多次受省、市、县政府和公安部门的嘉奖,获得三等功4次,个人嘉奖1次,南阳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1次,先进个人6次。
立场坚定,赤诚向党
作为指导员的汪红波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较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贯彻“三严三实”。始终与党中央、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能够以身作则带领身边同志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经常用“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纲领性要求激励自己和身边人。
躬身履职、成绩突出
从单位的考勤册上看,在任职网警大队指导员的两年时间里,汪红波累计加班1000余个小时,就像老黄牛,不停地耕耘,无论风霜雨雪还是白昼黑夜,无论国家节假日还是8小时之外的下班时间,只要有案件发生,他都会主动向办案民警仔细询问案情,摸排线索,协助分析案情,全力以赴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仅去年一年协查兄开展案件侦破,线索侦察分析73案500余条线索,根据嫌疑人分析扩线线索368次1840余条线索。特别是在“2018.10.29”内乡县师岗镇王某芳故意杀人案、宁某显贩毒案、李某培侵犯公民信息案件、张石头(化名)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田某被诈骗案、卢某鹏、黄某煊等人系列诈骗案、“2019.2.15”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系列案件等重大案件的协同作战中,精准研判分析案情,寻找案件线索,抓获嫌疑人200余名。
2018 年10月29日,师岗镇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伏案潜逃。为尽快抓获凶犯,为受害群众伸张正义,汪红波同志几乎每天吃住在单位,白天到卡点和案发地点摸排线索,晚上根据犯罪嫌疑人及其周边人员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通宵达旦开展工作,在他和所有参战民警六天六夜不眠不休的侦查搜捕,最终将凶犯成功缉拿归案。
汪洪波常说:“我不图别的,把案件侦破工作做好,对得起党的培养,对得起党和人民,心里就踏实了。”一言一行,朴质无华,引起民警心灵深处共鸣:为了百姓的微笑,为了一方的安宁,付出再多也值啦!
克难攻坚、勇敢无畏
哪里有艰苦危险,哪里就有汪红波的身影。在最艰苦的地方,总是独当一面,把方便让给他人;在最危险关头,总是勇敢无畏,毫不顾及自己得失。“使命,一个崇高而神圣的字眼,一份庄严而厚重的责任!为了着力打造平安内乡,汪红波同志能够牢记使命、履行使命、不辱使命。为打击现行犯罪,他经常深入辖区进行案件线索的摸排,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串并各类案件信息,为快速彻底打掉各类犯罪团伙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2019.2.15”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系列案件侦办中,汪红波同志在专案组对影城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基础上,深入了解影院播放流程后,围绕盗录影片流向,大胆启用新思路,会同专案民警连续奔赴北京、郑州、山东、湖北等地开展侦查工作,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后汪红波同志继续针对嫌疑人开展信息研判,分析串并出案件线索252条,涉及全国18个省市,并上报公安部展开了侵犯著作权案件的全国性集群战役。
服务群众、执法为民
依靠群众,是行政之基,服务群众,是执法之本,关爱群众,是民警之情,作为网络警察,汪洪波的工作更多的是在看似虚无缥缈实则杀机重重十面埋伏的网络世界,然而这丝毫不影响他心中对正义的渴求,和守护为民服务的初心与使命。在扶贫路上,他慷慨相助,为贫困百姓捐赠钱物;在大走访活动中他宣传防范网络诈骗,不遗余力。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没有太多的言语,也无需太多的赞誉。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安民警,汪红波同志时刻牢记职责,不忘人民公仆本色,恪尽职守、勤奋敬业、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与全县公安民警一道筑起了内乡的平安大厦。(杜明 曾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