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工作是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一件费心事。在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多元化调解中心,有这样一名调解员,他情系百姓事,用“三心”赢得了当事人的良好口碑。
程向阳,桐柏县法院多元化调解中心,70后特邀调解员。自2017年担任特邀调解员以来,累计调解民商事案件975件。今年以来,程向阳参与调解案件263件,调解成功187件,调解成功率达71.10%。
在日常调解工作中,程向阳不断探索,总结出了“三心”工作法,即接待当事人应给予热心、调解过程得存有耐心、面对调解结果要满怀信心。通过“三心”工作法,程向阳调解了大量民商事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马某是一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受雇于桐柏县某建筑公司,从事土木工作。2020年6月28日,马某在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不慎摔伤,后被送入医院治疗,经鉴定为二级伤残。因赔偿问题,马某家人与建筑公司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多次协商无果后,马某家人将建筑公司诉至法院。
2021年7月,桐柏县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派特约调解员程向阳进行调解。接到案件后,程向阳第一时间与建筑公司联系,希望给予赔偿。建筑公司称,事故主要是马某未按施工要求造成的,其自身存有重大过错,且已赔付马某住院治疗等费用70余万元,公司已尽了最大努力。
获悉马某仍在医院治疗,程向阳主动来到医院,了解情况,听取诉求,帮助马某及其家人分析案情,指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他希望马某家人应考虑事故发生后,建筑公司积极垫付医疗费的事实,同时疫情期间,建筑公司产品滞销,资金链出现困难的客观情况,希望适当降低诉求。
程向阳还了解到,建筑公司为公司员工投有保险,先期垫付的治疗费用,一部分来自保险理赔。于是程向阳再次与建筑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言明马某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后续治疗仍需费用,且一家老小的生计亟待解决。通过情、理、法等角度不厌其烦地劝解,最终打动了建筑公司负责人,同意一次性给予赔偿。
看到调解有望后,程向阳趁热打铁,组织建筑公司和马某家人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考虑彼此的困难。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马某及其家人60万元,协议签订第二天,建筑公司将赔偿款转账至马某账户,案件圆满解决。
“调解就是平衡各方当事人的过程,当事人满意了,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这时候是最开心的。”程向阳说。
(供稿:桐柏县法院 贾吉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