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丹,女,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一级法官,2004年进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宛城区法院溧河法庭庭长。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21年2月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评为全市办案标兵,宛城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南阳市宛城区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被宛城区委、区政府评为“最美政法工作者”。
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周丹始终坚持以“理清法律关系,把握公平公正,照顾弱势群体,有效定纷止争”的工作原则来处理各类民事纠纷,用“工匠”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对案件背景深入了解,对当事人心理细致掌握,对每一个环节的程序及实体处理都考虑周全,努力把案件办成精品案、标杆案。2021年,周丹共审结各类案件483件,无一因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而发还改判,服判息诉率位居全院民事条线第一。
精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周丹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抓在日常,融入点滴,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在办理涉及宛城农信社的一系列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时,因均是陈年贷款,当事人人数众多且大多失联,历经多次换约,增加了对借款人、担保人甄别的难度,又恰逢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的关键时期,她由坐堂审理变为上门服务,在农信社现场办公,仔细查阅原始档案,及时与经办业务经理对接,全面了解掌握案情。送达时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结案时调解、判决灵活运用,使这批疑难案件快速顺利审结,为农信社顺利改制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此,农信社送来“秉公执法护正义、高效服务稳金融”的锦旗表示感谢。
针对辖区溧河物流园个体工商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多发的特点,她在园区公布了联络方式,与商户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有纠纷苗头的,上门服务了解案情,及时与欠款人联系,分析利弊,促成诉前调解;进入诉讼的案件,充分发挥简易小额程序“简、快、灵”的制度优势,当天立案当天启动送达,通知到庭调解,标的不大的争取当庭履行,标的较大的,制定合理还款方案促成调解,不能调解的及时下判。案件审理周期不断压缩,司法效率显著提升。
她聚焦企业经营者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送法服务。2021年4月30日、5月24日、6月29日走进南阳市宏悦木业有限公司、宛城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南阳市坤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市装备制造电商产业园、溧河物流园钢材市场开展送法活动,围绕企业经营者关心的问题,阐述民法典的亮点法条,对经营活动中的买卖行为、出借行为,结合具体案例提示风险点,提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增强合规经营的理念,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率先构建网格调解
周丹同志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她将诉讼服务融入辖区社会大网格,率先在溧河法庭所辖三个乡镇建立了全覆盖的“网格化调解联络制度”,创建三个调解工作微信群,与五十九名民调员、治安员和人民陪审员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切实发挥网格资源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2021年共组织民调员庭审观摩两次,专项辅导四次,从个案延伸至类案,包括类案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则、当事人的心理活动以及相应的调解艺术等内容,系统宣讲法律知识、调解思路和调解技巧,全面提升民调人员的法律水平,使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让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审理在前端。全年网格化调解员共调处各类纠纷121件,均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化解了矛盾。
打响普法宣传名片
近年来,周丹注重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变被动听诉为主动服务,将司法审判资源转化为社会教育资源,做好“司法宣传者”。她多次受邀到河南豫阳教育集团、南阳市三中教育集团等学校进行普法讲座,并担任南阳市三中伏牛路分校法制副校长。她还坚持在八一建军节、七一建党节、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点,送法进军营、进企业、进乡镇、进村部。军营、学校、企业、集市、田间,到处都留下她的身影。她对常用法律知识进行解读,对法院的司法便民措施进行介绍,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将艰深晦涩的法律知识,结合浅显易懂的案例,用简单朴实的语言,传达给基层群众。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变成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因表现突出,周丹被南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南阳市优秀志愿者。
周丹作为基层人民法院一名普通而平凡的女法官,用她在办案一线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官的使命与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谱写着司法为民的无悔篇章,展示着新时期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杜明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