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中,他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疫情防控中,他是冲锋一线的“领头羊”;参与陪审时,他是不穿法袍的审判员,他是西峡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优秀代表,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就是西峡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五里桥镇龙湖社区党支部书记乔思明。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在2020年8月刚被选任为陪审员时,乔思明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他的内心十分忐忑,担心因文化水平不足而无法胜任陪审工作。但是经过县法院组织的任前培训,乔思明了解到人民陪审员选任不重学历更重阅历,陪审过程中更多需要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要与法官的审判思维互补,才能助力审判高效有序进行。树立了信心的乔思明,不但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而且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类法律法规,翻阅《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等报刊,收看审判相关法制节目,努力吸收更多庭审知识和陪审技巧,做到读懂、吃透、记牢、用准,这些知识技能也在陪审员实践中得到了实践和锻炼。
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利。乔思明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在接到开庭通知后,都会主动联系法官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条款,结合法官梳理的矛盾焦点和案情实际,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提高自身的案件判断能力。随着参审案件越来越多,乔思明也从一开始的不敢发声,到敢于在案件审理、评议和表决过程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庭审过程中去。在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马某和张某共同代理某品牌名酒,在经营过程中两人结婚并购置房产,后因经营出现问题张某被他人起诉到法院,起诉方申请强制执行张某名下房屋。丈夫马某以其对被执行房屋享有份额为由请求排除执行。在合议过程中乔思明提出,夫妻本是利益共同体,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马某不能只享受经营形势好时的权利,出现亏损时却不愿履行义务。最终,合议庭采纳了乔思明的意见,驳回了马某的起诉。
立足“双重身份”,诠释为民初心。作为一名天天和群众打交道的社区干部,乔思明经常处理各类群众纠纷,他深知调解工作对于基层矛盾化解的重要性。在参审过程中,他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积极参与调解,并主动开展庭后劝解,当事人也更容易接受他的劝导和解释。今年年初,西峡法院在全县范围开展“五心联动进社区”活动,乔思明得知后,主动与法院联系,在社区公布自己联系方式,成为物业管理部门、律师、物业和业主之间沟通联络的桥梁,及时解答群众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咨询,不懂的问题就第一时间与法官、律师联系协调,实实在在为物业和业主释疑解惑,化解社区矛盾,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
做好角色转换,开展普法宣传。近两年的陪审工作,使乔思明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每次陪审完毕,他都会把所见、所学、所想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并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和积累的陪审经验运用到社区工作中,在不同场合同社区群众进行交流分享,引导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在陪审过几起电信诈骗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后,乔思明发现这类案件十分普遍,因为受害人防范意识和警惕意识不强,容易上当受骗,也因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被告人往往心存侥幸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会构成犯罪。于是,乔思明对这两类案件情况进行总结,搜集相关法律知识,印制宣传页,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普法活动,通过以案说法提醒社区群众提高识骗、防骗能力,远离电信诈骗和违法犯罪。
“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是联结法院和人民群众的桥梁,承载着党和人民的信任,做好这份工作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两年来,乔思明同志先后参审各类案件35件,他始终坚持尽职尽责,充分发挥陪审员职能作用,为促进司法公开、推动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杜明 王晶雅 杨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