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省内外居民住宅小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9月3日上午,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召开全市住房建设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工作推进会,对全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市住建局局长赵浩、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魏俊伟,各县市区住建局局长和房管中心主任,部分物业公司负责人等共1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住建局副局长张淼主持。
会上,市住建局物业科通报了前期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赵浩局长、魏俊伟副支队长分别就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各地要积极动员部署,住建城乡建设部门和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联合召开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规范、隐患治理等工作,通过消防安全知识宣讲、播放典型案例等形式,警示、督促居民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占用、阻塞等违法行为整治工作。
会议指出,各地住建城乡建设部门和消防机构要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加强对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值班人员脱岗、消防车通道占用、电动车违规充电、楼道堆放杂物等隐患问题的检查和督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责成物业公司或管理人员当场改正,隐患情况以及整改情况应记录并存档备查。对不能当场改正或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将隐患问题通告物业公司或小区主管单位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符合处罚条件的分别由住建部门、消防机构予以处罚。对阻碍执行紧急任务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抄报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相关人员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对居民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各地要及时核查、依法处理,并反馈举报人。无管理单位、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存在隐患问题的,各地住建城乡建设部门和消防机构要按照省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实际情况,提请当地政府牵头,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辖区街道办(社区)负责具体实施,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和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