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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警告,南阳部分小区仍有电动车“任性”上楼!

不顾警告,南阳部分小区仍有电动车“任性”上楼!
2021-08-10 09:23:44 来源:中华网河南

针对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埋下的安全隐患,《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明确,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处罚的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很多小区虽已张贴警告标语,但电动车违规进楼的现象仍很常见。

观察

电动车违规进楼很常见

不顾警告,南阳部分小区仍有电动车“任性”上楼!

8月7日上午,记者在市城区中州路一小区看到,虽然该小区各楼道一楼门厅内都张贴了楼道内严禁停放电动车的宣传页,但是停放电动车的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有的电动车就停放在张贴的宣传页旁边。记者在该小区另外几个楼道口看到,公共门厅内均停放着大量电动车。不仅如此,电动车“上楼”时有发生,记者看到不断有业主将电动车推进电梯。当记者问起可否知道《规定》,一女性业主翻了个白眼回答:“知道不知道,管你何事!”

在汉冶路一小区,虽然随处可见禁止电动车上楼的温馨提示和宣传海报,但电动车乱停乱放和“上楼”充电的问题十分常见。“有啥危险的,上楼充电多方便啊!”一年龄稍大的老年业主如是说。

在七一路一小区电梯口,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等待电梯开门,而车后座上还坐着一名女孩。记者上前询问电动车载人进电梯是否安全时,对方称并无大碍。记者在现场看到,之后又有人将电动车推进电梯。

诸如此类的镜头,在两天记者的采访中不时出现。在一些小区,物业方面也曾经进行过整治,但始终杜绝不了。

探讨

配套服务须“下楼”

“说实话,我们是服务方,没有强制执行权,有些业主根本不理会我们。”文化路一小区物业经理坦言“不好管理”“总不能业主不听,我们就报警处理吧!”

电动车“上楼”为何屡禁不止?不仅是物业方面有怨言,业主更是意见颇大,“不上楼充电,院内充电桩又少,这咋办?”不少居民坦言,知道电动车进楼充电有隐患,但是也有苦衷。由于电动车停车棚、充电桩配置严重不足,居民才不得不让电动车在楼道内充电。

记者了解到,很多小区存在这种情况。部分业主对新建充电棚意见不统一,有的小区则因为年代较为久远,没有任何充电桩,只能默许居民在楼道内充电。“希望政府部门、社区、物业能站在居民的角度,解决‘楼下’充电的难题。”采访中,一业主的话道出很多人的心声。

而在一些新建楼盘中,由于电动车管理配套设施空间设置得当,并不存在电动车违规上楼现象。由此可见,只有完善车棚、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并在充电收费等问题上做到便利合理,才能消除电动车上楼的安全隐患,相关制度才能顺利执行下去。

为解决这一困境,8月8日上午,卧龙区武侯街道孔明社区工作人员与居民代表、物业部门进行三方协调会,围绕“疏堵结合,如何解决电动车不上楼”进行积极探讨。如何真正解决这一问题,仍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声音

物业不作为或承担连带责任

虽然物业不具有强制管理权,但应该做好宣导、劝解工作,可联合消防、公安、社区等单位,发挥多元管理优势,约束不规范充电行为。此外,为了防患于未“燃”,小区业主、物业和电动车使用人实际上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河南提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超介绍,在实际情况中,当小区居民发现在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劝阻,也可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而物业则要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对业主反映和检查发现的上述违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他表示,“物业管理单位如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到位,甚至放任消防隐患发生的,将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法律责任。不排除与造成他人损害的电动机动车拥有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

《规定》的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写明,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8月6日下午,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已对多起电动车上楼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也欢迎市民拨打火灾隐患举报电话96119,举报电动车违规上楼等行为。

警示

电动车“上楼”危害大

今年5月10日,四川成都某小区电梯内一辆电动车突然起火,仅仅3秒时间火焰吞噬整个电梯间,多人被烧伤,包括一名婴儿,监控画面让人感到震惊。类似的电动车起火案例还有很多,遍布全国各地。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数据,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车火灾。这其中,80%的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而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部位;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可以说,电动车违规进楼充电就像是不定时炸弹。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有关负责人在此前曾表示,不少城乡居民习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倡议

从自己做起消除隐患

治理电动车“上楼”,需要堵疏结合。在“楼下”,相关部门解决好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场所问题,新建小区完善电动车配套设施,尽快补齐电动车停放和充电设施不足的短板,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倡议市民从自身做起,合理选择充电和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地点,做到“楼道不停车、电池不入户、人车不同屋”。

业主要认识到电动车“上楼”带来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个人也将承担法律责任。物业方面也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否则也将受到消防部门严罚。

此外,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通过正规厂家,购买质量过关的电动自行车。还有定期对电动车线路、充电器和电瓶进行检查,排除故障隐患,不私自改装电动车。

(来源: 南阳晚报 于欢 周梦)

标签: 南阳 部分小区 电动车 上楼

(责任编辑: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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