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法院果断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慑于执行措施的威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法律义务。5月21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据悉,2014年,卓某在宋某承包的工地上务工。工程结束后,宋某拖欠卓某工资10000元一直不结算。卓某诉至法院。经睢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即宋某于2018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现金10000元。后宋某无视生效的协议,卓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宋某履行法律义务。承办法官申震多次电话联系宋某,耐心向其明理释法,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宋某却置若罔闻。劝说无效后,申震果断采取措施,将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申震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宋某名下某银行账户上有一万余元存款。为尽快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震迅速将这笔存款冻结。宋某得知其银行卡账户被冻结后心急如焚,担心资金不能正常周转进而影响到自己的生意。宋某如梦初醒,明白如果继续拒不给付工资款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遂主动将10000元执行款打到法院一案一账户上。此劳务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