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如何发放?日前,记者从南阳市人社局获悉,南阳市近日转发上级文件,明确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奖金标准。
据介绍,按照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履行社会责任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可以给予奖励。其中,对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给予嘉奖;对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记功;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记大功;对功绩卓著的,授予称号。给予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奖金。
南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奖金标准为:嘉奖1500元,记功3000元,记大功6000元。经批准的奖励所需经费,通过相关单位经费渠道解决,不计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省直和市、县(市、区)所需奖励证书、奖章和奖牌,分别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规定的样式、规格、质地统一制作或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