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发布《洛阳市2020年至2021年采暖期城市区集中供热保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冬季,洛阳市城区新增供热面积352万平方米,方案就为确保供热质量,相关部门和企业需做好的相关工作,新增分户计量供热小区,能否改为按面积收费,转供热小区如何保障供热质量等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
据了解,2020年至2021年采暖期,洛阳市城区(不含吉利区)供热面积将达到706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供热面积352万平方米。11月5日前,热源企业及供热企业已准备就绪,供热期从2020年11月15日0时至2021年3月15日24时,共计供热121天。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各热源企业及供热企业要于11月5日前完成供热前全部准备工作,供热保障时间截至2021年3月25日。提前或延长供热的,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执行。
此外,各供热企业、物业服务公司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24小时值班服务,及时解决供热投诉,主动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接到用户报修诉求后30分钟内,工作人员必须到达现场处置。
为保障物业转供小区供热稳定,《方案》要求,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当居民反映供热质量达不到要求时,督促其及时解决问题。任何单位不得有恶意调节供热阀门及计量装置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居民投诉集中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淘汰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分别给予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整改、告诫以及其他情况的处罚。
新增分户计量供热小区,严格按照分户计量要求开展供热。另外,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物业公司管理,预防出现物业公司弃管现象。(记者 徐孟国 实习生 张倩倩 通讯员 胡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