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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一男子冒充网红主播实施诈骗16000元被起诉

许昌一男子冒充网红主播实施诈骗16000元被起诉
2020-11-20 16:08:01 来源:映象网

随着各类新型媒体平台的火爆,催生了一大批大大小小的 “网红”。有些不法分子却利用网红粉丝们对网红的喜爱,动了歪念。住在山东聊城的张某光,假冒主播行骗,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光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3月张某光进入到APP某游戏主播的直播间,发现这个直播是手游,比较吸引未成年人的关注,就想到冒充网红骗小孩子的钱,通过暗中观察,发现被害人李某鹏也在看网红直播,并且频繁的刷礼物,就去私信他,谎称自己是游戏主播,可以给被害人安排游戏装备,因为手游的游戏装备全靠抽奖,普通人很难中奖。此后就打着安排游戏装备的幌子,让对方多次转钱给自己,通过用支付宝二维码收款的方式,前后共计骗得被害人16000元。被害人转钱过后,张某光继续索要钱款,却对自己安排游戏装备的要求一直拖延,李某鹏觉得事有不妙,在家人的追问下,就把被骗的事实和盘托出,随即在家人的陪同下报案。张某光于2020年4月25日被魏都区公安局抓获归案。10月22日由魏都区公安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查明,该检察院认为张某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张某光系初犯,刚刚成年、涉世不深,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张某光充分认识到其诈骗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案发后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补充证据,综合考虑张某光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部赔偿被害人等情节,且系初犯,对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的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随着科技和网络日新月异的发展,骗子的诈骗手段也发生新变化。一方面:提醒人们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督教育,不沉迷于网络,以免影响学习,对于涉及钱款支付密码的,要做好保密。另一方面:网络毕竟是虚拟世界,网络另一端隐藏的人究竟是谁?需要我们提高辨别力,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容易轻信网络上的陌生人,家长平时应多和孩子沟通交流,了解孩子的喜好和动向,以便平时做好监管。(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曹佳俊 于艳彩)

(责任编辑: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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