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2021年中小学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快乐和有意义的暑假,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全市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放假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从2021年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暑假从2021年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暑假期间教职工的休息时间。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放假、开学,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准提前或延后放假时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放假时间的,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认真做好总结计划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完成教学计划,组织做好期末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总结、校产管理和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总结工作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反应学校工作的特色和成绩。要提前谋划下学期工作安排,明确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等,新学年工作计划应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便于操作,确保新学期起好步、开好头。
三、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及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防溺水、防中暑、防自然灾害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和自救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假期人身安全。要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要做好对校舍和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改造、修缮、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新学期正常顺利开学。
四、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要坚持知行合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要教育和引导学生远离网吧、文明上网,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撰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假期精神生活。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及脱贫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假期生活,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五、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假期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双减”工作规定,合理安排学生假期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数量和难度,鼓励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防止将学生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要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管理,同每一个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培训班,不得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校外培训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六、加强校外培训监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巩固治理成果。各县(区)教体局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民政等部门以及街道、居委会等,在暑假前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排查,并在暑假期间不定期进行专项巡查监测,重点巡查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以及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实行“零容忍”,现场予以取缔或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机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吊销办学许可证,同时提请市场监管等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