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下午,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张某夫妻二人系好友, 2010年至2014年,被执行人王某、张某二人共向刘某借款280000元。刘某多次催要,王某、张某拒不偿还。无奈,刘某只好将王某、张某二人诉至浚县法院,经判决,刘某胜诉。判决生效后,王某、张某二人拒不履行义务,刘某向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登记有一套房产,执行干警立即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并依法送达查封裁定书,随后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张某二人责令其向刘某履行义务,若拒不履行义务,该房产将进入评估拍卖程序。王某担心房子被拍卖,当即在电话中表示愿意履行偿还义务,并保证在两天内将执行款转入法院专项执行账户内,后王某按期缴纳案款280000元。7月9日下午,执行干警联系申请人刘某到执行局领取案款,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结,彰显了浚县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强大威慑力。浚县法院将继续突出执行强制性,用足用好强制手段,能执尽执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记者 王东红 实习生 申瑶 通讯员 马宁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