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强化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控,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昨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13个
“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意见》提出,我市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优化发展格局,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问题和目标,以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精准施策,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要求,全市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13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26 个,重点管控单元81个,一般管控单元6个,实施分类管控。为确保政策协同,划定的各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数量、面积和地域分布依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空间格局、约束性指标等调整确定。
优先保护单元。指具有一定生态功能、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突出空间用途管控,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有关开发建设活动,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园区。主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
基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要求,从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1+11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113”为全市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及管控要求
在实施和应用方面,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将其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管控等工作的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强化其在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省级“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应用平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完善省级“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内容。
同时,实行动态更新,原则上每5年组织一次全市 “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分区及管控要求。5年内因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及国土空间规划等调整,“三线一单”内容需要更新调整的,要及时进行更新调整。
《意见》明确,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得到优化,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郑州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记者 赵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