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郑州海关联合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对河南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行正式验收。
四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代表国家相关部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开展了实地验收、综合评议等环节,并同许昌市人民政府签署验收纪要,宣布河南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顺利通过联合验收组正式验收。下一步,按照规定要求,验收资料将报送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委审核,批复后将正式运行。
许昌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刘涛介绍,河南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式通过验收,企业可从事保税仓储、分拨配送、流通性简单加工等业务。国内出口、转口和国际中转等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予以保税,境内中心外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企业资金周转和时间成本均大为降低。
另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及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河南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当前我省第4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将与我省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共同发力,进一步加快我省保税物流和加工贸易产业的集聚发展。(记者 阮海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