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21年9月20日起正式启用一批新增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标线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违者将被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安全文明出行 。
附:设置位置
1.大庆路与七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东西两侧
2.大庆路与育新街交叉口向北200米东西两侧
3.大庆路与育新街交叉口向南200米东西两侧
4.大庆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向北200米东西两侧
5.大庆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北400米东西两侧
6.大庆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向南200米东西两侧
7.大庆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向南400米东西两侧
8.大庆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北200米东西两侧
9.彩虹大道与平安路南50米东西两侧
10.彩虹大道与平安路南300米东西两侧
11.平安路与彩虹大道东50米南北两侧
12.彩虹大道与平安路北150米东西两侧
13.彩虹大道与平安路北400米东西两侧
14.彩虹大道与松花江路南50米东西两侧
15.松花江路与彩虹大道东50米南北两侧
16.彩虹大道与松花江路北20米东西两侧
17.彩虹大道与松花江路北400米
18.文明路与育新街交叉口北20米
19.文明路与育新街交叉口南20米
20.文昌大道与健康街东200米南北两侧
21.文昌大道与健康街东500米南北两侧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1年9月9日
来源: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